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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蒙冤平反始末(6)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5-11-23 阅读: 在线投稿

虽然匿名信已证明与扬帆无关,但江青对扬帆依然不放过。“文革”一起,公检法遭到冲击,正好给了她机会。1967年3月,江青通过“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批了一个条子给谢富治:“请谢富治同志再把扬帆、饶漱石、潘汉年抓起来。”江青把扬帆排在第一位,可见她对扬帆的恨意之深。4月,江青又派人到上海,“搜集饶、潘、扬反革命集团的档案材料”,还说“这个案子过去有人包庇,没有搞透”。不久,江青指令专案组提审扬帆,追查他1939年给项英提供材料向中央发电报的事。

现在也有人把潘汉年案的发生同江青联系在一起。客观地说,江青虽然身份特殊,但她最初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制造这个冤案,只不过后来插手,让“潘案”进一步升级。江青最介意的是她30年代在上海的那段历史。除了众所周知的个人生活方面之外,人们议论最多的是江青在上海被捕后,究竟有无自首变节问题。

粉碎“四人帮”后,我参加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工作,从1979年9月开始,一直到1981年的审判,前后花了3年时间。江青的案卷,公开的、秘密的,我都全看过了,没有发现江青被捕时有自首变节的问题。她是经组织营救释放的,这一点可以确认。所以在我负责主持、参与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法庭判决书》时,对江青的历史只字未提。

因为潘汉年、扬帆、饶漱石三人已被定为“反革命集团”,虽然这一次江青的主要矛头是针对扬帆,可是潘汉年不能幸免。1967年5月22日,潘汉年再次被抓进秦城监狱。1970年,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二办公室写了一份《关于内奸分子潘汉年罪行的审查报告》,建议:“将潘汉年永远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应当指出,中央专案审查小组是没有权利对潘汉年判处所谓无期徒刑的,最高人民法院也根本不知道此判决,但是在那个荒谬的年代,这样的事情偏偏也就发生了。

余音未了

1978年之后,为潘汉年平反的呼声也越来越多。有的材料说,第一个提出来的人是廖承志,但是从最终提交的法律材料上看,是陈云牵头的。陈云说:“当时党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代表和主管同国民党接触的,一共有3个人:王明、康生和我。如今他们两个都不在人世了,只有我一个人还在,我再不说话,将来再复查潘汉年案就更困难了。”

为潘汉年平反的材料,也是由中纪委牵头进行的。在他们后来提交给高法的材料里,我们看到了很多当时根本没有看到的重要材料——比如潘汉年当年发给总理和罗迈的电报,证明他的行动都是经中央批准的。还有王明当年派潘汉年时,写给毛泽东、朱德和王稼祥的信,信里清清楚楚写着派潘汉年回来的目的是与国民党、第三国际和国民党联合抗日,写得清清楚楚的。这些材料都是中纪委出面找的,他们从哪个渠道补充进来的,我们也无从知道。

1982年1月,中纪委把《关于潘汉年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送到高法,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批示:“我同意撤销潘汉年的原判15年有期徒刑。”本来要改判一个案件,按照法律程序,本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复审,但由于潘汉年这个案件的特殊性,经院领导同意就把复审的一套法律程序简化了。我指定华东组拟写撤销原判裁定书,报经院长批准,撤销原审判决,宣告潘汉年无罪。

可是裁定书下达后,我们才知道,潘汉年早已在5年前离开人世了。

1975年5月,潘汉年从秦城监狱转到湖南,与先期到达的董慧一起被安置在湘东南茶陵的洣江茶场,继续劳动改造。1976年10月,潘汉年得知“四人帮”被逮捕的消息,欣喜若狂。可是 1976年12月26日这一天,为了纪念毛泽东诞辰84周年,《人民日报》、《湖南日报》等全国各大报纸都在头版头条登了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一文,这篇文章彻底击垮了潘汉年。

1977年3月,经请示公安部批准,潘汉年化名“萧叔安”住进湖南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4月14日傍晚,71岁的潘汉年与世长辞。去世前,董慧获准来到病室,潘汉年睁大眼睛看着董慧,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潘汉年死后,做了遗体解剖,发现他肝部已烂成了豆腐渣。他的骨灰被安葬在长沙金盆岭墓地,墓碑写着“萧叔安之墓”。

1979年,61岁的董慧也离开人世。董慧出生于香港一个富裕人家,为了追求革命理想来到延安,1940年与潘汉年结婚,而且利用父亲的银行家背景帮助中共做了很多工作。所以董慧被捕后,潘汉年曾说她是“最冤枉的”。而无论环境多么险恶,董慧从未离开过潘汉年,想来令人叹息。因为潘汉年与董慧夫妇生前无子女,身后无亲人,裁定书除了送给中央有关部门外,已无处送达。

潘汉年被平反后,虽然遇到了一些阻力,但扬帆最终也被平反。

众所周知,潘汉年案的背景非常复杂,牵扯到的面也非常广。而直到现在,很多材料还没有完全解密。所以此案的很多疑问,我们现在也无法找到一个确定的答案。

潘汉年案发生在1955年3月全党代表会议讨论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期间。在讨论中,很多干部做自我批评,交代与“高饶”相关的一些问题。潘汉年想起1943年被李士群、胡均鹤挟持去见汪精卫的事,一直没有向党中央报告,想借此机会把事情的经过向党说清楚。因为陈毅是华东组的组长,潘汉年先找陈毅谈了相关情况,随即写了一个材料,委托陈毅交给党中央、毛主席。陈毅觉得这个问题很严重,当天晚上便到中南海直接将材料给了毛主席。

潘汉年被捕后,作为和他交往最长、关系最深、接触最多的人,周恩来总理对此案非常关切。原中联部部长罗青长多年后写了一篇《潘汉年冤案的历史背景》的回忆文章,透露了很多鲜为人知的细节。当周恩来得知潘汉年1939到1948年和中央来往的电报都在时,他让罗青长等人把这些材料搜集起来,按年、月、日排列,潘汉年报告的,中央如何指示的?罗青长回忆,“根据档案材料,当时潘汉年所做的工作,如打入日寇内部、利用李士群等,中央都是知道的,档案中都有记载。而且当时采取革命的两面政策,中央也有指示,是完全允许的。中央对他的工作也是肯定的”。最终周恩来、李克农出面于1955年4月29日向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写了正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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