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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毛泽东整人与惧怕历史(上)(6)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6-02-03 阅读: 在线投稿

其间,最突出的例证,莫过于邓小平为反右运动所做的那个著名的辩护: 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还是要肯定。三大改造以后,确实有一股势力、一股思潮是反社会主义的,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反击这股思潮是必要的。我多次说过,那时候有的人确实杀气腾腾,想要否定共产党的领导,扭转社会主义的方向。不反击,我们就不能前进。错误在于扩大化。

在这段辩护词中,第一句话为整个运动定性,随后几句话都是为第一句话做论证;最后一句话仅七个字,承认这场运动有扩大化错误,意思是说原本一件好事被搞得有些过头。

整段辩护词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八个字:一句是基本正确,一句是有所不足。也就是说,其正确的方面是其的方面,其不足的方面是其的方面,故在总体上应予以肯定。

邓小平的这段“1980319日同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成了执政党给反右派斗争定性的最权威的说法,成了官方定论。

不过,这个最权威的说法是大有问题的,既有含混不清、似是而非的问题,也有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问题。

其间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什么叫扩大化?这个扩大化究竟扩大化了多少呢?

按执政党自己提供的数据,在被打成右派的五十五万人中,竟有五十四万多人被改正,只有五千人或尚待甄别或维持原判。能被执政党坐实右派者寥寥无几,其中全国知名者仅数人。

显然,用这个涉及寥寥无几的人的罪名,来为那个涉及许许多多的人的大案定性或冠名,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这就如同把一张只有三五个黑点的白纸硬说成是一张黑纸一样,已经近乎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了。这不仅违反了普通人所具有的加减法常识,也违反了执政党所信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有关质量互变规律的学说。

在这段辩护词中,邓小平还做了一些论证,一些很难站得住脚的论证。

论证之一:之所以要反击右派,因为,有一股势力,一股思潮,反对三大改造,反对社会主义

可问题是,后来邓公自己所力倡的改革,也是在一定意义上否定三大改造,至少是在试图恢复某些已经被三大改造否定了的东西。

例如,他支持包产到户,可以说是在试图恢复某些已经被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所否定了的东西,即是把通过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集中起来的土地再分给农民单干

同理,他赞许个体户民营企业,也可以说是在试图恢复某些已经被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所否定了的东西。例如,他所力保的安徽傻子瓜子,若是搁在五十年代,则不是属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就是属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对象。

显然,邓小平这是在搞双重标准:只疾言批评右派三大改造的否定——限于言辞的否定;而并不妨碍谈自己也将对三大改造予以否定——付诸行动的否定。

另外,邓小平还曾坦承:自己过去对于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

按照理性主义的理路,邓小平的这种不是完全清醒的认识,不足以使他能够十分确定地断言:赞成社会主义就一定是正确的,反对社会主义就一定是错误的。可实际情况是,他对这个他不是完全清醒的问题,却做出了他已经完全确定的结论:先一口咬定右派就是反社会主义,就应予以反击,再据此咬定五七年反右运动还是要肯定。显然,在这看似完全确定的结论里,是有许多臆断成分的。

论证之二:之所以要反击右派,是因为那时候的人确实杀气腾腾,想要否定共产党的领导

若说五七年的秀才们言辞激烈,尚为可信;若说他们杀气腾腾,就有些夸大其辞了,甚至是在搞栽赃陷害了。例如,当时被认为是最显杀气的大右派葛佩琦的言论,即要杀共产党人的言论,就是经断章取义横加篡改而炮制出来的。

右派们即便真的说了想要否定共产党的领导的话,只要不付诸行动,不搞杀人放火,不搞武装暴动,也至多是思想问题、言论问题,故不应受到法律意义上的惩处。

比如,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只是说了他想要发动世界大战的话,就把他送交国际法庭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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