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官谣”,大众“玩笑”伤不起
时间:2014-04-02 15:39 来源: 作者:孙何 点击:次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点》表示,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来源:人民网北京电) “官谣”,什么概念,相当于和全国人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为了避免此种现象的发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可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政府信息公开,是连系政府和普通大众的纽带,也为普通民众监督政府提供了平台,如果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频发,其影响是十分恶劣的。 首先,若时常出现不实信息、“官谣”现象,会产生“狼来了”效应,让大众无法辨别官方信息的真伪,再产生“不相信”情绪,如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官方信息却难以让大众信服,由此造成的损失可能是无法估量的。 其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可算是政府部门的脸面之一,如果老是出现不实信息、“官谣”现象,某种程度上来讲,相当于是“自己给了自己一耳光”,破坏的是政府部门的威严和公信力,进而影响的是政府的执行力和党政部门形象。 无论是从不实信息、“官谣”的负面影响考虑,还是从政府公信力的角度考虑,作为社会舆论的引导部门,政府部门有责任去杜绝不实信息及“官谣”现象的发生,维护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增强自身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要杜绝不实信息及“官谣”现象的发生,需要做好以下几点:一要加强教育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学习,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二要规范制度建设;要加强相关的保密制度、审查制度建设,用规范化的制度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只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阅,才能更好的做好信息公开。四要协调部门联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对要公开的信息确认准确性,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准确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