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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是如何推动控烟的(上)(2)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5-11-22 阅读: 在线投稿

第二年,联邦贸易委员会如约向国会提交了关于香烟警示词作用的报告,结论是,效果不佳。香烟警告词基本上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原因之一是警示词过于温和,警告功能不够强烈;原因之二是烟草公司在电视和广播上投入大量香烟广告,对于消费者的诱惑大大超过了香烟盒上小小两行字的警示作用。负责管理电视电台的联邦通讯委员会开始采取行动,调查香烟的电视、广播广告对烟民的影响。

此时,一位名叫约翰·班扎夫的年轻律师在最恰当的时间站了出来。他成立了一个名为“吸烟与健康行动”的民间组织推动控烟立法。班扎夫向媒体发表了一份公开信,指出烟草广告违反了美国广播相关法案中的“公平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广播电视频道具有公共属性,因此在其传播的信息中必须包含多种意见,烟草广告中一味强调吸烟给人带来的享受而没有提出损害健康的警告是不公平的。他的诉求是,在广播电视广告中要在香烟的两种说法上平均分配时间,也就是说,烟草公司要用一半的时间为自己的产品做负面广告。

对联邦通讯委员会说,班扎夫的出现恰逢其时,他们马上采纳了他的建议,不过网开一面,规定烟草广告正面与负面可以是四比一。烟草公司为此将联邦政府告上了法庭,最后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烟草公司的诉讼被驳回。在一条广告中先自吹再自黑,这个场面过于滑稽,面对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规定,烟草公司逐渐退出了广播电视。控烟力量取得了又一次重大胜利。(本文来自BT传媒·《商业价值》杂志11月刊,网络独家首发钛媒体,作者刘戈,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liugecctv@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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