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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语能申请商标注册且有必要吗?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5-10-22 阅读: 在线投稿

根据规定,目前我国对包括广告语在内的语音识别标志即听觉(音响)标志尚未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故广告语的语音识别标志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但有的国家是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如美国。人们使用电脑开机后听到的音乐声就是注册商标,称为听觉商标)。不过,作为广告语的文字表达方式,其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只要能够与他人相区别,是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

如使用在床上用品上的“梦兰”商标,其广告语为“梦兰,好梦开始的地方”,就申请了商标注册。又如,使用在豆奶粉商品上的“维维”商标,其广告语为“维维豆奶,欢乐开怀”,“欢乐开怀”亦为注册商标。

广告语的文字注册成商标,可以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起到防护作用。同时,一则好的的广告语、经典广告词,其构思、创意也是颇费周折的,“得来全不费功夫”比较偶然少见,大多需要“踏破铁鞋”费运筹。所以,好的广告词本身也是人们智力劳动的成果与结晶,也属于无形资产范畴,也需要加以运用和保护。因为,广告语成为注册商标后,他人若想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对此广告语采用拆分的方法,比如在床上用品上申请注册“好梦”商标,在豆奶粉商品上申请注册“乐怀”、“开怀”、“欢乐”商标,则会因与在先权利相冲突而徒劳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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