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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买仿真枪收藏被判缓刑|枪支|仿真枪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5-08-31 阅读: 在线投稿

  中新网珠海8月31日电 (陈彦儒 刘洁琳 谭炜杰) 珠海斗门一男子因收藏爱好在网上购买了三支仿真枪,31日斗门法院对外宣布,该男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现年28岁的枪枝爱好者孙某2013年7月在百度上搜索“枪支图片”,从中找到卖枪网站,于是他使用QQ分别联系上网名为“传奇战狗”、“易来购”的网友,并以7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一款仿真手枪。

  收到枪支和卖方赠送的BB弹后,孙某又用QQ联系对方,再次购买了一只仿真手枪和一只仿真步枪。其后,他将其中两把枪送给他人。

  2014年6月,警方根据线索抓获了被告人孙某,查获了充气式手枪一支,并追缴了充气式手枪和手动式气步枪各一支,公安机关扣押了上述枪支及充气瓶二个、“BB”弹三千粒。

  经鉴定,孙某所购买的三款枪支分别为:美国柯尔特M1911A1式6mm充气式手枪;奥地利格洛克C18式充气式手枪;国产56式6mm手动式气步枪,均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仿真枪。

  2015年7月22日,孙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起诉至斗门法院。孙某在侦查过程中表示,“我知道收藏这些枪支是违法的,但我从小就喜欢枪,买仿真枪只是为了收藏,没有别的用意。”

  据中国《刑法》的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斗门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中国对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枪支寻获,可对其从轻处罚。于是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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