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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控枪杀村官两次改判获无罪 曾遭警察逼供|刑讯逼供(2)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5-08-06 阅读: 在线投稿

  在“独自杀人”这个版本里,刘仁旺供述,涉案所用枪支系从一个名叫“东生”的人手里购得,购枪费用2300元。而在判决书中,全部20名证人证言当中出现了2位名叫“东生”的证人,一位是李东生,但表示不认识刘仁旺,“也没耍过枪支弹药”;一位是师东生,认识刘仁旺,“没耍过猎枪之类的枪支”。

  此外,对比前后两份有罪判决书,在刘仁旺的多次有罪供述中,一名叫“李克忠”的人曾作为他的同伙,一起对刘建军实施了枪杀。因此在这前后两次有罪判决中,法院皆认为刘仁旺是在“伙同他人”的情况下故意杀人。

  刘仁旺的有罪供述中,伙同刘仁旺“作案”的“李克忠”到底是何人?证人段广辉在证言中称,2005年秋,他在山西孝义一位朋友开的小卖部里认识了河南人李克忠。“今年(2008年)农历正月十五以后,听人说河南的李克忠患脑血栓死了。”

  “公安逼着我必须说出同伙,我被打怕了,就随便瞎编了一个人名,没想到他们还真查出来有这个人,可人家都死了那么久了,他们怎么就不相信我没杀人啊!”

  刘仁旺说,他现在除了要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外,也试图追究相关审讯人员曾对他进行刑讯逼供的法律责任。

  统筹:南都记者 龙涛

  采写:南都记者 嵇石 实习记者 刘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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