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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女子出轨雷人借口 梦中怀孕

作者: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4-05-22 阅读: 在线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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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讯】5月14日消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雷人的事情,从古至今,更是层出不穷,史籍中有些甚至可以把人雷晕。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唐朝比较雷人的事竟然有唐朝女子为红杏出墙找借口,自称是“梦中怀孕”。男女之情,情有可原,可是如此借口,未免太显得十分荒唐了!

  五代王仁裕所撰《开元天宝遗事》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杨国忠出使于江浙。其妻思念至深,荏苒成疾。忽昼梦与国忠交因而有孕,后生男名朏。洎至国忠使归,其妻具述梦中之事。国忠曰:‘此盖相念,所至。’时人无不高笑也。

  “梦中怀孕”不过是为出轨行为找个借口,可杨国忠对老婆的出轨不仅不怪罪,反而为其开脱,这除了顾及自己的名声外,只能说明间有一种不相干涉的默契。据《旧唐书·杨国忠传》中记载,杨国忠的老婆裴氏是妓女出身。既然杨国忠能包容裴氏的过去,再次宽容老婆的出轨,也就不足为奇了。

  《开元天宝遗事》记录的是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的轶闻趣事,真实性不敢保证。但唐代还有一则“梦中怀孕”的,真实性应该很高。现藏于法国国立图书馆的敦煌文书P3813号《文明判集残卷》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例:

  “妇女阿刘,早失夫聟,心求守志,情愿事姑。夫亡数年,遂生一子,款亡夫梦合,因即有娠,姑乃养以为孙,更无他虑。其兄将为耻辱,遂即私适张衡。已付聘财,剋时成纳。其妹确乎之志,贞固不移。兄遂以女代姑,赴时成礼。”

  大意是,有个叫阿刘的妇女,老公早亡,立志不嫁,侍奉婆婆。寡居数年后,阿刘居然生了个儿子,自称有一次与亡夫梦合,故而怀孕。婆婆于是将这孩子当做孙子来抚养。但阿刘的哥哥却深以为耻,便自作主张准备将阿刘嫁给一个叫张衡的人,并且收了人家的聘礼,只等择日成婚。没想到阿刘坚决不肯改嫁。其兄只好将自己的女儿作为替代嫁给了张衡。

  说这个真实性很高,是因为从敦煌出土的《文明判集残卷》系初唐时期法学家著述的案例集解,书中记述的19个案例都是当时的拟判案例。而且,这些案例还被日本遣唐使作为学习唐朝法律的参考资料带到了日本。阿刘这个案例在日本著名法典《养老令》的注释书《令集解》中便有引用。

  同样是“梦中怀孕”,阿刘显然比杨国忠的老婆更雷人。杨国忠的老婆以“梦中怀孕”为借口,至少杨国忠还是个活人。即使杨国忠不相信此事,裴氏还可一口咬定是在杨国忠出差之前怀上的。可阿刘的老公死去好几年了,还用“梦中怀孕”这个借口,实在是存心想把人雷晕。有句歇后语说:“寡妇生崽——靠大家帮忙。”阿刘怀孕生子,毫无疑问有人帮了忙。

  不过,唐代是个很开放的社会,对“梦中怀孕”这种雷人新闻基本上持宽容态度。虽然唐朝政府也提倡妇女守节,但对于出轨偷欢之事,只要没人告状,官府便不会追究。即使有人告状,按唐律规定也只判刑一年半。用“浸猪笼”之类的野蛮酷刑来迫害出轨妇女,要到宋代以后才出现。

  事实上,阿刘并没有受到处罚。倒是阿刘的哥哥用自己的女儿冒充阿刘嫁给张衡,涉嫌违法。法学家认为:

  “款与亡夫梦合,未可依凭。即执确有奸非,又无的状。但罪难滥,狱贵真情。必须妙尽根源,不可轻为与夺。欲求孝道,理恐难从。其兄识性庸愚,未闲礼法。妹适张衡为妇,参差以女代姑,因此便成伉俪。昔时兄党,今作妇翁;旧日妹夫,翻成女聟。颠倒昭穆,移易尊卑。据法法不可容,论情情实难恕。必是两和听政,据法自可无辜;若也罔冒成婚,科罪仍须政法。两家事状,未甚分明,宜更下推,待至量断。”

  这个处理意见可概括为三点:一是阿刘“梦中怀孕”之事,无凭无据,不可相信。但即使她有出轨行为,由于没有证据,也不能轻易定罪。二是阿刘以侍奉婆婆为名,立志不嫁,不能因此认定为孝妇。三是阿刘的哥哥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张衡,属于扰乱礼法。不过判案者并未武断下结论,强调这桩的合法性需分辨是“两和”还是“罔冒”,做出进一步的裁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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