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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务实、清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

作者:近微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4-03-12 阅读: 在线投稿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大礼堂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出,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如何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认为要结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重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以“为民”为重点强化民生司法理念。人民法院应把“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审判实践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坚持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路子,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努力在增强群众观点、维护群众权益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以“务实”为重点改进司法作风。人民法院应坚持务实作风,始终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最高院改进司法作风六项措施要求, 进一步认识转变作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努力抓好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上,体现在每一起矛盾纠纷的化解上。工作中,一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二要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增进群众感情;四要增强调查研究工作实效,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以“清廉”为重点强化廉洁司法。要结合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官职业行为约束,规范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关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现象的发生。  

    总之,要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应扎扎实实地把“为民、务实、清廉”六字精神内涵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切实以“浓厚的为民情怀,在服务群众上更加有效;务实的司法作风,在推动发展上更加有力;清廉的政治本色,使自身形象更加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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