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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让“不为”者无“官”可为

作者: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11-06 阅读: 在线投稿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尽管中央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整治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总体而言“为官不为”现象并未得到彻底根治。实践中,干部“为官不为”蕴含着一定制度背景与行为逻辑,是体制层面和个人层面综合作用的结果。在体制层面,既有权力缺乏制衡机制的历史遗留,也有权力行使过程“行无定则”的现实无奈,同时也是现行权责体系、监督体制不健全的直接结果,映射的是当前干部激励机制不健全、用人逆淘汰的外在显现;在个人层面,既是部分干部能力层面上的“不会为”,也是状态层面上的“不敢为”以及态度层面上的“不愿为”的综合结果。为此,整治“为官不为”问题要审慎突破自上而下单向管控的方式,要在发挥传统思想教育与政治宣传优势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地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改革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湖南日报2018年8月21日)

笔者认为,长期以来,“为官不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怕担责任,宁愿少做事,不想创新,不愿干事,存在畏手畏脚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监督部门要在“严”字上下功夫,严格考核工作实绩,对“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严格问责。

预防“为官不为”首先要明确责任,理清职责。通过建立政府的权力责任清单,理顺党政之间、上下级之间、政府各职能之间的权责关系,及时公开并接受监督。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公务员薪酬体系,参照社会经济发展水准,逐步建立成熟规范的公务员待遇体系、晋升机制,完善简单透明、易于监督的公务员薪酬体系,让“多劳多得”得到体现。

对为官不为问题不能视而不见,纪检部门要强化明察暗访力度,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为官不为”问题。加快反腐法制化进程,推进各项制度的制定及完善。推进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促进和形成干部的自我监督、上下级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增加和放大系统的整体功能。对作风漂浮、对于作风不适应的,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的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真正让干部不敢懈怠、不能渎职。最重要的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提拔重用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让那些不想干事、不干实事的干部没有市场,同时还要受到通报曝光和问责处理。

治“为官不为”关键要强化教育和完善考核机制。治“为官不为”要首先强化教育,提升干部思想认识。个别干部出现“为官不为”的问题主要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对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主动适应不够,主动调整自己的行为和作风不够,因此工作中一时出现不敢为或者不想为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干事创业的动力。要严格考核工作实绩,首先要科学研究和设定绩效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全面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并把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严格问责,绝不手软。并且要建立以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和公平竞争、能上能下的干部选拔机制,才能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江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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