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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岂能“不为”

作者:孙小小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09-24 阅读: 在线投稿
“2015年至2017年,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党委委员侯贱娇、副主任科员周学娣和民政员张新起等3人在开展低保户核查工作中不仔细、不到位,未能掌握低保户家庭收入等情况变化,致使已不符合条件的5户低保户多领取低保金共5.99万元。2017年10月,侯贱娇、周学娣、张新起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韶关市查处通报的一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去年以来,该市以疾风厉势治庸问责,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全市共问责党员干部4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7人,采取组织处理、诫勉处理等方式问责250人。(凤凰网2018年6月)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摈弃私心、去除私利,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利益第一。在困难和难题面前,敢为人先、敢闯敢试;在问题和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风险面前,敢作敢为、敢担责任。
干部管理部门要加强干部监管,完善和改进干部评价机制,科学全面地评价、考核干部是重要的方法。在干部监督管理中,通过监督、考核、评议发现有“太平官”,就要采取相应的处理办法,对为官不为的“太平官”该问责的问责,该免职的免职。对肯干事、能干事的好干部,要建立起激励机制,干出成绩的好干部该表扬的表扬,该提拔的提拔。从而形成想干事、肯干事、干成事光荣,不想干、不肯干、干不成事可耻的良好从政氛围。(文\孙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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