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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问责”的震慑作用

作者:张莉萍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03-24 阅读: 在线投稿
  “责成县教育局对曾某予以批评教育问责;责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黄某、陈某予以批评教育问责,对李某、黄某予以书面检查问责;责成县农业局对方某、吴某予以书面检查问责。……”这是近日桂东县作风办下发的脱贫攻坚和干部作风督查情况通报的部分内容。今年来,桂东县纪委监察委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身边关注的突出问题,从日常抓起,从小微处着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四风”陋习,坚决纠治扶贫领域干部作风和群众反映的腐败问题,积极营造风正劲足、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人民网3月20日)
   干部监督工作要做到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另一方面,监督客体要克服“特权思想”,树立人人地位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监督权人人平等的思想,确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监督的观念,行动上积极配合监督主体的监督工作。要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威慑性。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度。根据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一级对一级的监督责任,切实解决疏于监督、不愿监督等问题。上级要及时了解下级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督部门要强化监督力度,为传导责任压力,督促一把手主动作为,进一步完善监督防控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督促其自觉拧紧思想“开关”,上紧廉政“发条”,让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提升实效。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高悬问责利剑,严肃追责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文/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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