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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要高举问责之剑

作者:曾旭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03-24 阅读: 在线投稿
2017年10月27日,党的十九大刚刚闭幕不久,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举行第一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了调研、会议、简报和出访等方面的规定,发出党的作风建设再出发的动员令。广大干部群众认为,这是八项规定的“升级版”,态度更坚决,措施更严厉,坚决回应了“从严治党是否会松口气、歇歇脚”的疑虑,凸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韧劲和决心。(人民网2018年3月2日)
      党既是管理对象,又是管理主体,因此,在党组织结构构成上,必须具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结构功能和机制,加强组织,尤其是组织结构建设,包括制度设计已成为新形势条件下党建的重要内容,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管好党;谁来管?管党的,只能是党自己。其他社会各类团体,包括各民主党派,对党的监督管理,只是一种辅助补充而已,真正有条件管理党的,有资格管理党的,或者说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只能是党自己。基于对党自身,及对中华民族的未来负责,党不仅要管党,而且必须要从严管党,且一旦管理起来,就必须要管好,也一定能管好。这是一种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意识的自然流露,也是党要管党的根本动力之所在。能管好吗?党具备足够的能力,完全可以管好党。这是由党的执政主体地位所决定的,任何对党说三道四,妄加指责的做法,都不如党自身所具有的力量大,都不如党自身采取某些改革措施所取得的效果和影响好。因此,党的力量是战胜一切困难的法宝,也是强化执政信心的来源和根本保证。
从严治党要高举问责之剑,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厉行问责,问责不光是纪委的事。“谁对失职失责行为不问责,纪委就问谁的责。”“必须督促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都扛起问责利器,才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文/曾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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