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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要坚持抓好“党内监督”不放松

作者:周一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01-14 阅读: 在线投稿
党的十九大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总结新变革、确立新思想、担当新使命、作出新部署、开启新征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组织和实践基础。特别是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凝聚党和人民的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忠诚履行党内监督神圣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年12月13日)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机关必须牢记总书记嘱托,不负十三亿人民的嘱托和厚望,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强化政治责任,忠诚履行党内监督神圣职责,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监督别人,自己却不愿接受监督,或者表面上接受监督,实际上想方设法逃避监督,视监督为对自己的束缚、对个人的否定。这种不敢、不愿接受监督的心理和做法,不仅贻误工作,对领导干部自身成长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领导干部的成长离不开个人努力,也离不开群众的帮助和大家的监督。换个角度看,批评和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最好的关心、爱护、帮助。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监督是防止权力变质最好的防腐剂,有效的监督可以随时纠正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中出现的偏差,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也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由此看来,可以不接受党内外监督的领导干部是不存在的;能否高度重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看作自己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准。
党内监督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刻不能放松。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员干部习惯于相互提醒和督促中发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在改进不足和问题的过程中不断的进步,让管党治吏真正严起来,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立于不败之地。要继续加强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以严明的党纪保障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文/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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