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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少数要担当起“关键”责任

作者:胡糊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01-13 阅读: 在线投稿
为增强巡察工作针对性,三门县委巡察组将今年上半年县里研究通过的《三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作为依据,对照其中细化的15条任务清单,通过现场走访、查阅台账、巡察谈话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政治体检”,重点紧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对其是否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是否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要问题、处置重大事件等进行深入了解,并及时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偏。(新华网2017年12月11日)
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是工作中的中坚力量,是凝聚队伍,攻坚克难的主力军。领导干部必须要认真践行“在位有责”,才能充分体现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表率作用。领导干部是员工的主心骨,特别是在基层的领导干部,身处基层一线,与群众朝夕相处,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处处体现出党的形象。保持对党忠诚、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敢于担当、知难而进的开拓精神,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的为民情怀,以身作则、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不忘党员责任,把群众装在心里,把苦干实干作为常态,站得直、行得正,做一名苦干实干、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领导干部是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关键少数”要勇于负起应该负的责任,不推托,不扯皮,以身作则,用言行践行“在位有责”。习总书记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习总书记精辟阐明了好干部“20字标准”,描摹了好干部的生动形象,赋予了好干部新的时代内涵,是新时期领导干部的实践准则和奋斗方向,是新时期领导干部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和躬身实践的行为准则。(文\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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