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发布文章禁止使用领导人实名! | 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返回首页您现在的位置: 美文 > 心情日记 > 文章内容

要敢于向“为官不为”者亮剑

作者:周一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7-12-27 阅读: 在线投稿
5日,省纪委通报5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坚决纠正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等“为官不为”现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福建日报2017年12月7日)
整治“为官不为”需进一步强化监督。要紧紧盯住“一把手”、关键岗位、等重点对象,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把管理关、监督关,促使他们愿干好事、能干好事、不干坏事。干部监督要严格干部惩处不手软。对“为官不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做到有责必问、违纪必究。要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处置力度,对那些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群众意见大的干部,及时诫勉谈话,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严格实行问责。整治不为要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的提升。习总书记曾经讲到: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如果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处理。
(文\周一)
 
 
 
  • 上一篇:制度建设是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根本
  • 下一篇:强化监督是从严治吏的关键环节
  • 相关阅读

    发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