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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干部树立崇尚实干的作风

作者:周一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7-08-28 阅读: 在线投稿
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截至5月中旬,通州区共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案件11件,给予纪律处分11人,问责1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11起,给予纪律处分11人,并对8起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北京青年报2017年6月)
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曾经讲到: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如果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处理。要改变这一局面,要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和标准,真正让有为者有位。选人用人中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将科学、民主选拔任用干部精神贯彻落实到组织人事工作当中,重点将党性强的干部、敢担当的干部、有本事的干部、有实绩的干部及时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逐步引导干部树立崇尚实干的作风。
整治“为官不为”需进一步强化监督。要紧紧盯住“一把手”、关键岗位、等重点对象,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把管理关、监督关,促使他们愿干好事、能干好事、不干坏事。干部监督要严格干部惩处不手软。对“为官不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做到有责必问、违纪必究。要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处置力度,对那些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群众意见大的干部,及时诫勉谈话,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严格实行问责。(文\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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