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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拿权力做买卖”

作者:兰林夕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7-08-25 阅读: 在线投稿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纪委对钦北区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宁思专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案情通报显示:宁思专不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经济贪婪、生活腐化,还“拿权力做买卖”,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谋取巨额非法利益。现实中,一些官员受物欲驱动,被物质绑架,全然不顾原则要求和纪律约束,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筹码,拿权力做买卖。这些人吃到了“甜头”自然欲罢不能:久而久之,利欲熏心到什么都可以买卖,气焰嚣张到什么买卖都敢做。有的领导干部别人给钱才提拔,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在离任前“批发”430顶官帽;有的得了点商人的好处,就大笔一挥将巨额国有资产便宜处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接受审判的“老虎”的判决书中多有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和“公共财产损失”的罪责;(新华网 2017年8月)
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劳动群众给的。”、“为人民的利益,为人民的幸福,为人民的事业而掌权,其权力目标才是进步的、可敬的”。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获得私利逐步走向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归根到底是没有正确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到底来自何方应该用于何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也明确,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楚,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在本质上来源于人民,领导者是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群众来行使权力。不是可以交易的商品。用权为公为民,才能得到组织的认可、人民的尊重,用作交易筹码,就会连自己的党性、道德、良心甚至自由一起出卖。只有认清权力是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才能树立起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领导干部的权力要用于服务群众。明白了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就应该将权力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要经常深入基层,多与群众联系,密切干群关系,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帮助群众发展,为群众服务的实事上,将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群众。(文/兰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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