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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不能有“好人主义”

作者:孙小小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7-07-19 阅读: 在线投稿
日前,长沙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7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长沙市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曙光和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浩因本系统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长沙市质监局及下属单位先后有7人被市纪委立案查处、4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中局班子成员6名,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2名。此外,陈曙光、王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0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陈曙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调离纪检监察岗位。(红网长沙6月30日讯)
个别地方出现组织松散、纪律松弛的问题从根源上来说,还是某些党员干部的思想中没有牢牢确立在党意识,没有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党员干部要时刻铭记纪律是底线,绝不能突破;纪律是高压线,绝不能触犯。 首先要完善制度设计,确保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无漏洞、无偏差;要让制度起到约束作用,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例外,刚化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 其次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决不能把纪律当作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性,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原则,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文/孙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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