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发布文章禁止使用领导人实名! | 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返回首页您现在的位置: 美文 > 时事杂谈 > 文章内容

“畅通渠道”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

作者:稻草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6-11-11 阅读: 在线投稿
记者31日从广东省纪委了解到,广东省纪委微信公众号“南粤清风”31日发布“清风微信访”栏目,群众用手机微信便可举报身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公众号上还设有“信访举报微课堂”“模拟举报”等主题按钮,图文并茂地引导群众有效举报。(人民网2016年11月1日)
人民群众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也是“反腐败”的生力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查处的违纪违法、贪污腐败案件中,群众举报的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总量也不断攀升,群众举报在反腐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同时,“要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打虎拍蝇”力度不断加大,大大提振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信心和热情。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网络举报比重越来越高。因此,要虚实结合,在改进群众来访、来信、来电举报渠道和平台的同时,也要注重网络举报平台的创新完善,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顺畅的监督渠道。盯住“四风”新动向,不仅要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靠广大群众。广东省纪委开设“清风微信访”栏目,群众用手机微信便可举报身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扩大宣传,调动群众的反腐积极性。如今,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更加广泛的群众支持。在当前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一些“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进了“青纱帐”,改头换面。人民群众是“老虎”“苍蝇”身边的监督员,任何蛛丝马迹都逃脱不了他们“雪亮的眼睛”。为了让群众对腐败的认识更加深入,要大力宣传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使群众知道反对什么、提倡什么和应该怎么做,扩大群众参与举报监督的知情权。
 “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换来的是群众信任;十八大以来,举报量持续增多,受到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回复”的鼓舞,署名举报比例大幅提升。“这些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不断增强。”(文/稻草)
 
  • 上一篇: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 下一篇:关爱干部应多交流多培养
  • 相关阅读

    发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