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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十年多次性侵亲生女儿带给我们的警示

北京晨报(10月26日讯):张某趁妻子不在家的机会,在长达近十年的时间里,对亲生女儿玲玲(化名)多次实施强奸,玲玲第一次遭受父亲性侵害时仅12岁。考上大学后,父亲仍纠缠不休,并威逼其与男友分手,玲玲终将实情告诉母亲,在母亲的陪伴下报案。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尽管此类新闻已经屡屡见诸报端,但每每耳闻或目睹,笔者总要为之拍案抚膺,恨不能以平民之身而行军警之职,除暴以安良,惩恶以扬善。
身为一名父亲,张某不能尽到人父的责任和义务,却放肆张狂地对女儿宣泄淫欲,其行可诛,其心可灭,实非人之所为也。
此兽父当初出于什么样的心态,又是基于什么样的目的,才做出如此乱伦恶行,或许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一个家庭就此破败,三口的幸福就此云散。
为了一己之私欲,张某竟可以罔顾人伦道义,竟可以抛撇律法公德,足见其私心之重淫欲之甚,乃是其自比于禽兽,自绝于天人也。
虽然,今时今日之中国,人心多不古,社会趋浮躁,而诸如此类的兽父也绝非个例,但如张某者,实为兽父群中之极品,色心至六旬而不死,色行至花甲而不灭。
令人气愤的是,对张某之兽行,竟有诸多网人为其呐喊助威,狡辩伸冤,诸如“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的女儿当然要自己享用”之类不堪入目为人不齿的话语充塞网络。笔者以为,若非无情无义恶心混账之人,又如何会发声如此?
当然,网人不以真面目示人,因此不少人会毫无约束口不遮拦地发言,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多半口是心非。笔者在此行文谴责之后,并不想过多地追究。而张某的恶行之所以能持续十年之久,这里面究竟隐含了什么样的问题,更值得我们探讨和深究。
回顾案情,张某第一次强奸亲生女儿时,玲玲年仅12岁,当时张某妻子不在家,张某将睡梦中的玲玲强奸。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三点原因:一则张某粗蛮霸道;二则玲玲年幼孱弱;三则张妻弱势无能。由此,玲玲非常害怕父亲,认为即便把实情告诉妈妈也没用,就一直没吭声。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延续和恶化。
玲玲的母亲比较后知后觉,女儿小时候总希望她早点回家,节假日不愿让她出门,对此情况,她竟可以忽略不计。作为母亲,她是不称职的,而且在十年之中,仍对此一无所知,这份粗心大意恐怕也不是一般的母亲所能比拟的。还有,作为人妻,她竟能够与一个自己毫不了解的男人生活在一起,支撑她的究竟是强大的容忍力还是超常的愚昧性。因此,悲剧的发生亦有她的过错。
行文最后,笔者还想说,新时代里一个儿女的独立成长需要多长的时间。如果说玲玲在12岁的时候还懵懂无知,那么她在16岁之后自该明白一切,应该而且必须能够明辨是非,区分善恶。遗憾的是,她直到22岁才愤懑而发。由此看来,我们现时的学校教育要教给学生的东西还十分欠缺,而社会和相关部门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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