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为,找个外国老公,时髦有趣。现在发现,差异带给我无尽苦恼和困惑。那天深夜,老公突然逼我玩换妻,不顾我反对,老公好友已靠近我,最后这个强壮的男人把我当布娃娃一样抱进沙发里,我拼命挣扎,换来的则是一顿暴打。
3年前,我从美国某商学院毕业后,在当地一家4S店做销售,布里斯是我直接上司。他金发碧眼,高高个子,高耸鼻梁,斯文中带着一股迷人气息且还很幽默。
那一年,我24岁,他30岁。看得出他对我有意思,那种无需言语表达的默契感,让我俩在极短时间里像磁铁一样吸引在一起。
布里斯家世优越,算是成功男人。虽然父母反对我嫁给外国人,但布里斯信誓旦旦地保证,为了,他可以付出一切,哪怕跟我回中国都没问题。
爱得越深,就越容易迷失。最终,我和布里斯结婚了,我被他极富浪漫性的求爱方式感动得一塌糊涂。
婚后,布里斯在物质方面让我享尽奢华,但生活却糟糕的一塌糊涂。他总追求刺激,追求另类感觉。卧室里挂满了各种情趣套装,到晚上,变着法子折磨我。
前段时间,布里斯突然和一个叫杰克的哥们约定,要在周末举行一个家庭聚餐,地点就在我家。为此,布里斯买了红酒和各种菜,周末傍晚,杰克如约而至,大家在一起欢腾,跳舞,唱歌,搂搂抱抱。到了深夜,布里斯突然逼我玩换妻。我坚决反对,但布里斯已将一切安排好了,他已带着杰克的老婆回主卧室亲热去了。
杰克坏笑着,一步步靠近我。最后一把将我揽入怀中。我没退缩余地。这个比我老公还要强壮的男人,把我当布娃娃一样抱进沙发,然后一阵疯狂的热吻。
我拼命挣扎,甚至骂他混蛋。但我越骂,杰克就越来劲。最后,我被杰克压在身下。他一边享受偷情的刺激一边不停地打我。最后我被打得伤痕累累。我呼喊布里斯的名字,他根本顾不上搭理我。那种痛苦是无法言说的。最后,我伤心地抱头痛哭。杰克一脸满足地拉着他金发妻子和我老公告别。
我对布里斯发了脾气,可他却说我不懂得享受生活。从那以后,我对布里斯的感情,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他在我眼中就像恶魔般可怕。很多人说,是要付出代价的。对于我来说,我觉得这种代价太过沉重,我承受不来。如果布里斯不能理解我的感受,我想离婚将是唯一的结果。我无法忍受不忠贞的,我无法接受他眼中所谓的刺激和潮流。也许他没有错,只是我们不适合在一起而已。
在对这起换妻案例评论之前,我们有必要重新温故一下强奸罪的定义: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异性恋也好,同性恋也罢,将爱人轮换,供他人使用,本身就亵渎了的唯一性,且,如果在换妻过程中,不能够达成共识,等同于违背妇女意愿,在法律层面上属于强奸范畴,已构成犯罪。
从层面讲,妻子有对丈夫陪床的义务,但没有由丈夫支配,陪丈夫之外的男子上床的义务,当丈夫与他人妻达成你情我愿的共欢,属出轨范畴,但在妻子不同意状态下,逼迫妻子与之等价交换,显然已构成强奸罪,作为妻子,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来保全自己合法权益。
事实上,换妻与国籍没太多关联,因为就目前换妻现象而言,在很多国家都曾出现这样案例,即,遭遇换妻,实则是嫁错郎的一种表现。
如果你在中,遭遇一个情迷换妻的丈夫时,应该如何处置?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要么选择成全,要么选择离婚,但不要试图用爱去感化,因为任凭你多么努力,都很难改变丈夫的龌龊思想。
一、换妻是一种瘾:
追述那些有换妻经历的人们,想要他们回归‘一夫一妻制’的模式,简直比登天还难,尽管说,这种危情游戏往往不能够晾晒在公众视线中,但暗潮涌动的背后,将是永远戒不掉的‘瘾’,因为,对于情迷换妻的人们来说,已经无法从一夫一妻制的生活中体验男女之事的愉悦,即,如果妻子不能够帮自己完成换妻的愿望,那么,妻子的存在,对自己来说,将失去功效。
二、换妻是一种别样刺激:
换妻是痴迷换妻的人将‘性’与‘爱’分离的常态表现形式,在这些人眼中,换妻是一种别样的刺激,但并不影响与妻维系的完整。很显然,这种思想只是为达到私欲的歪理邪说,事实上,当拿妻子与他人进行交换的同时,等同于将妻子沦为了商品。尽管说,就目前而言,在双方都能够达成共识状态下的换妻游戏被视为两个家庭间的出轨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都能够达成换妻的共识,即,达不成换妻的强行换妻行为,将是犯罪的表现。
三、换妻是一种欲罢不能:
在嫁给丈夫的同时,至少说明丈夫身上肯定有吸引自己的东西,当婚后发现丈夫在生活上有出格表现时,甭以为可以凭借‘的力量’扭转乾坤,事实上,任何违背‘一个人一个爱人’的行为都是一种缺陷,试图去改变对方,只是欺骗自己的徒劳。有句话是这样讲的‘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在生活中不能达成想要的共识,那么,离婚或许是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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