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未曾去一座繁华的都市寻踪,一直未曾在一个繁华的角落里逗留。如果非要说出一个地方的话,那只有北京了。但所幸的是,我在这里,只留在胡同,留在老北京的印象里。所以,我还是想说,我从未去过一座繁华的都市,看一个繁华的面貌。
而这种“一直未曾去”如今也该是画上句号了。
沿着海岸,一个随风的人遇上了三座繁华的城。我不敢说,这是一种偶然,但我相信,这是一种缘分。就像曾经,在某一座城里遇上了一个所心动的人。
带着浅浅的秋意,深圳的天气恍若还停留在夏天。一下飞机,我激动不已。倒不是说这座城的繁华令我钦佩。而是在赶往地铁的那段路上,遇见了一束蔓藤缭绕的红色的花。曾以为,这样的花只有在美丽的云南,丽江的小城里。意外的,在一座还是在夏天的深圳里,本是抬首看看这里的天,却无意间遇见了高架桥两端落下来的三角梅。
天气尚好,蔚蓝的天空中完美的出现了这么一幕,我激动不已。
因此,初见深圳,这座繁华的城,给了我一个美丽的惊喜——秋天里,最好的礼物。
于是,我在欣喜中开始慢慢的品味这座城,而来接我的张先生,恍如是这座城里的主角,一段美丽的似乎就这么的拉开了帷幕。也许是中午的缘故吧,天气还是有些热的,在深圳地铁站办了一张卡后,似乎就注定了我与这座城的牵绊。地铁的人还不算多,如果比起广州的话。来来往往多是年轻人,因此正象征了深圳是一座充满青春和年轻的时尚都市。
由此看来,觉得自己与这里有些格格不入了。记得有位先生曾笑言我是个村姑,源于我对徽州的情怀吧。不过,如今村姑进城了,难免会少不了一场欣喜。其实,不能说这是我第一次来深圳。只能说,曾是走马观花,步如疾风,不曾认真走进这座城,因此权当从未来过。如今,再来深圳,为探望张先生外,也想好好的弥补下曾经的一番辜负。
恰逢遇上中秋,算是有意而为之罢。海上升明月,今年最大最圆的月亮落在海面之上,来到深圳看一场海,看一轮月,真不知是深圳给了我一份情怀,还是我遇见了深圳最美的一个瞬间。当然,此时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没有错过这个美丽的月色,也没有再次辜负这座城带来的繁华与柔情。
如果说,白天的时间是转悠在地铁与都市的繁华之间,那么的高潮就在夜晚了。
闪烁的霓虹灯在夜黑中闪着一道又一道柔情的线条。街道的路灯,高楼大厦闪烁着的灯色,窜流着的车水马龙,在缓慢的镜头下,又似那一条又一条柔情似水的流行线。不论是广场上,还是市民中心的那块繁华的地段上,玻璃映像下的城市,美轮美奂,难以形容。突然发现,曾经钢铁铸成的建筑物此时也变得不那么的冷硬了,相反的,还真是柔情了一把。
不由想来,在广州的时候,珠江夜色也确实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华灯初上,于琼楼前,清风欲雨,一弯冷月照心愁。对岸的繁花似锦,彼岸的人流涌动。再远望去,在珠海的情人路上,凭着海岸,澳门和香港又是近在咫尺。此时,天涯和海角的距离也不过是一个虚梦了。恍若,伸手触得。
不管此时,在哪里。
原来都市的魅力并不是来自于一座城的繁华,而是这座雍容华贵的城在高贵清冷的背后的一抹温柔,还有一段曾经相遇的。
像是一个人,白天与黑夜总是两个面孔。像是一座城,黑夜比白天来得更神秘。因此,白天的深圳是忙碌的,夜晚的深圳又是我读不懂的,因此我再次怯弱的逃离了。即便它是美得醉人,在秋意的夏天里,还有着这么一段岁月。只是,读不懂又怕误解了这番心意,只是懂得不透,又怕辜负了这番心意。喧嚣而繁华的城,始终不能让我安静的去解读这番心意,因此我逃离了去。
半天的时间,走走停停,来到了广州。此时想,它与深圳是离得多近。也许说,有些时候距离真的不是一个了不起的东西。如果说,我是因为还不深透深圳而选择逃离的话,那么初到广州的我,竟又觉得是这般熟悉。
广州不比深圳,宽,大,亮,净。相反,广州显得乱,多,挤,繁。但偏偏,我就喜欢这股看似十分热闹的劲儿。其实,与其待在一个不算安静的地方想着安静,还不如置身在一个热闹的地方,让矛盾的自己热闹热闹。
广州的街道很是拥挤,但广州的树却是给力的青翠,落着的叶子散满在街角,商铺门前,甚至是正大光明的落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这种感觉,是我十分喜欢的,有种都市的原始生活的味道。这样的措辞,似乎是对深圳的不公平,所幸这样的喜欢并不意味着对深圳的不讨好。只能说,深圳的魅力给我的感觉是透净的,而广州的潮流才是符合我的味道。尤其是在见了陈家祠,看了西洋教堂,又遇了西关大屋,小蛮腰,不得不说,这样的城还是处处散发着老广州味道的。
其中,陈家祠给我的印象尤其的深。其建筑的雕琢镂刻实在是太精细,虫鸟人物及花在屋檐屋顶,在墙壁石壁上刻着是栩栩如生。在广州,还能看到这么一处地方,真的说是我的荣幸了。
浓厚的文化,清末民初的建筑,流动着西洋情怀,还有历史的文茂,不曾触及,但乍来初到,又是百般熟悉。我跟张先生说,在下车的时候,我像是回到一片故土上似的。四周的陌生坏境竟然有种似曾相识的错觉。不可思议的悸动或许正是这里的文化,建筑,情怀,还有厚重的情怀吧。
但张先生说,他还是比较喜欢深圳的。宽,大,亮,净,让他觉得这才是一个都市该有的。尽管说,广州的面积比深圳大,但走进广州,他总觉得这里是个大杂烩。我不知道,张先生是以怎样的心情来到这里的,或者说,他也是无奈的跟着我吧。但令人意外的,在面对文化,面对建筑,面对历史的时候,每个人的思想都是透彻的。因此,张先生爱上了广州的陈家祠,广州的小蛮腰,还有广州的英法建筑。
这里的一切似乎都不应是广州所属有,但确确实实就是广州的珍宝。
原来说,当一个人不懂得一座城的时候,就像不懂得一个人的时候,任它东南西北,还是不懂,依旧不懂。甚至是错意的误解、扭曲。当真正的走进一座城的时候,去感受这座城的时候,不由得发现,原来这座城是这般的可爱,美丽,高贵。
因此,不由分说,张先生被广州的魅力所折服了。就连张先生自己也惭愧,称当初随朋友来广州游玩,只知道带着身体却忘了带着一颗心了。他又戏言,自从遇见我,认识我,没事跟着我出去走走看看的时候,恍如心是带着的,但灵魂却跟我回去了。我笑笑,当它是一个美丽的玩笑。但他能说这样的话,我确实也是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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